购买机票被偷偷收取额外费用,但法院裁定取消
栏目:公司资讯 发布时间:2025-10-14 11:58
当你在网上买机票、订酒店的时候,是不是觉得“立减”、“打折”、“礼包”这些词很有吸引力呢?但要小心,因为优惠背后可能存在您不知道的隐藏费用。消费者王先生在购买机票时,平台偷偷将“隐性消费”计入其中。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某因需要出行,通过机票代理平台购买了从山东青岛飞往浙江宁波的机票。购票时,平台页面显示成人票面值为280元,机器+燃油费为70元。另外,在平台上还可以享受40元的折扣,实际尾款310元。 王某收到平台提供的机票信息后,通过航空公司官方软件进行真伪核查,发现该机票是真实的。很诱人,但门票的官方价格是300元。明明我在票房上付了310元,那么剩下的10元去哪儿了呢?心存疑虑的王先生立即联系该平台客服并进行投诉。 尽管投诉第二天平台就退还了10元,但王先生认为平台的行为明显存在欺诈行为。表面上,他们受到了优待,但在幕后,他们却因为无形的限制而被迫付出更多的钱。王先生随后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还门票价格310元,并向门票销售公司的运营公司三倍赔偿930元。 该机票代理平台诉讼代表告诉法庭,王先生购买的机票实际上是机票和一个可以带回家的贵重礼包的组合,并解释了自己因此产生的10元费用。部分来自门票。 不过,王表示,费用详情已经清楚地写在屏幕截图上。成人票价280元,基建燃油70元,明码标价即时优惠40元。最后支付的是310元,根本不体现优惠券包的格式。 普拉特:法院将如何判断平台在不通知表格的情况下“卖套餐”的做法?平台的行为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法院认为,根据《民航总局关于航空公司代理人国内航空旅客运输销售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销售代理人不得在机票价格之外向旅客额外收取服务费,不得恶意伪造航空公司按照规定公布的机票价格和适用条件,不得以捆绑销售等非法手段侵害消费者和航空公司的权益。 李文超 主任北京互联网法院办:平台未提前告知投诉消费者,310元机票中包含300元票价,并附有10元外卖券。此外,由于平台订单页面显示机票即时折扣40元,消费者误认为在被告平台下单比在航空公司官网下单更有优势,从而发生了此类订购行为。 法院认为,该平台设定虚假价格和激励措施销售机票,构成欺诈。法院最终判决支持原告退还价款一并赔偿三项损失的诉讼请求。 针对这一消费陷阱,法官提醒消费者三点: 下单前请仔细检查,避免被优惠所欺骗。请仔细检查您的订单详细信息,看看是否包含保险、酒店和旅行优惠券,默认勾选。取消优惠券和其他增值服务以及不需要的物品。如果您遇到“即时折扣”、“返利”等优惠,建议您到官网进行比价,以免陷入“假优惠”的陷阱。 当发生纠纷时,证据是保护您权利的关键。及时保存订单截图、平台客服沟通记录、航空公司等承运商官方价目表。 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12315或工监局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ID:cctvnewscenter)综合“共同关心的问题” 制片人/李彻 主编/张志达 编辑/梁熙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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